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
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
2月8日上午,李国英省长在省行政中心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徐恒秋厅长发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文件汇报,经常务会讨论一致通过。
文件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提出了七个措施:一是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二是确保医疗废物及时转运;三是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五是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六是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七是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保障措施,为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全省医废工作打下了坚实制度基础。